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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贷”纳入监管 保障住房租赁行业迎发展新契机

http://www.buildhr.com 2020年09月17日 09:52 作者:杨有宗 来源:经济参考报

  “意见稿对于往常出现的,例如出租房甲醛超标、出租人随意进入出租屋、任意提高租金等都做出了相应规定。”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说,《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租赁住房,甚至有可能会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要求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为保障承租人的公共利益,规定可持住房租赁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等,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出租人应为承租人提供必要的居住空间。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规定必要的居住空间标准,明确符合当地实际的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业内认为,这一要求将有效遏制群租房等乱象。

  “总体来看,本次意见稿对于租赁的规范更为全面和细致,对于目前常见的侵害到租赁关系人的事项进行了明确规范,还可更有效指导各地落实更为本地化的租赁类政策。”张波说。

  针对“租金随意涨”等问题,根据《条例》征求意见稿,“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对于租金上涨过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严跃进说,租金指导制度将加快建立,体现了政府对于租赁市场引导的导向,即形成地方“基准租金”的概念;租金公示制度将加快建立,后续各个区域和不同住房都会公布相关租金信息;同时,租金监管制度将加快建立。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只有租赁市场稳定了,买卖市场才能稳定,尽管租赁市场存在部分乱象,但随着政策的重视,租赁市场稳定和回归理性可以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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