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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将获长期资金支持

http://www.buildhr.com 2021年07月08日 09:56 来源:经济日报

  近日,国办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提出要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财税、金融政策事关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意见》为此明确了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支持保障举措。

  财税政策有力支撑

  “住房问题是关乎民生福祉的大事,必须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意见》在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方面给予保障性租赁住房大力支持,助力改善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供需结构,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健康发展,解决城市住房问题,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在财税支持政策上,《意见》明确,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中央通过现有经费渠道,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

  “在各地财力不均、任务目标不同的情况下,中央提出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有对应的中央财力来支撑。相对而言,大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更大,同时当地财力也相对稳健,地方和中央基本会共同负担。中小城市的数量需求小一些,但中央支持占整体财力投入比重会更大。”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说。

  何代欣认为,除了保障供给侧的建设资金,在运行到需求端时,税费减免是决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吸引力的关键“一公里”,“因为涉及非居住类房屋和土地使用,所以对相关的增值税和房产税,需要新的优惠政策”。

  对此,《意见》规定,降低税费负担,综合利用税费手段,加大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6月18日,国常会已明确,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这意味着,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将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同样的税收优惠,体现了在税收政策上对住房租赁行业的大力支持。”李旭红认为,税负成本下降将有利于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积极性,从而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盘活存量住房,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的供需矛盾和错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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